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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全国各地海绵城市建设进展


来源:本站 更新日期:2016-6-20


    湖南
  2020年县以上城市将基本实现雨污分流
  湖南省政府网站公布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城市规划、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和广场等方面都做了要求。《意见》明确,综合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县以上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在75%-85%。
  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辽宁
  2万平方米以上新建筑要配套“海绵设施”
  辽宁省住建厅日前下发《关于工程设计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通知》,其中要求2万平方米以上新建筑要配套“海绵设施”。《通知》还要求,采用上述做法时,既要因地制宜,还要充分考虑北方寒冷地区低温、冻胀、使用融雪剂等因素对海绵化设施及植物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工程措施及维护管理办法。
  江苏
  推动江北海绵城市建设
  江苏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中提到新型城市建设6大重点工程,包括:创新城市建设工程,绿色城市建设工程,智慧城市建设工程,人文城市建设工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和综合管廊建设行动计划。其中,江苏将支持镇江开展国家海绵城市试点,推动南京江北新区等海绵城市建设。
  陕西
  出台意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省政府日前出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意见,提出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省政府还将在全省选择2—3个城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在全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海南
  力争2030年80%城市建成区达标
  3月2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加快推进海南海绵城市建设。《意见》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三亚市作为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向全省推广。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河南
  年底将划定建设示范区
  3月28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海绵城市建设全面提速,今年底各市、县将分别划定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大城市、中小城市、县城示范区面积原则上分别不少于30平方公里、15平方公里、3平方公里。
  《河南省2016年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将实施“海绵城市工程”放在重点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八项工程之首,要求今年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系统综合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与改造,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老城区要结合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落实海绵城市建筑技术,推进区域整体治理。
  在此基础上,河南省要求各市、县分别于今年10月底前、年底前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划定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明确分年度建设目标和任务,推进海绵型城市各类项目建设。今年,省辖市还要建设或改造2个海绵型绿地示范项目和1个城市绿道示范项目,1条河流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各县(市)要开展一项以上海绵型生态水系、城市公园绿地、单位小区、道路广场等示范项目建设。
  鹤壁
  《鹤壁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2016年3月25日,鹤壁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鹤壁市组织召开了《鹤壁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成果专家评审会,鹤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了评审会,李俊奇教授担任评审专家组组长,专家组由刘海龙、隋军、白伟岚、吴松、孙聪会、曹金清、刘彦宏、郭慧梅等九位住建部和河南省海绵城市建设相关专家组成。
  专家组在听取汇报后,一致认定该专项规划基础资料丰富详实,调研深入扎实,问题分析准确,规划成果规范,深度达到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要求。规划成果对鹤壁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将会有较好的指导作用,专家组一致同意该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评审。
  厦门
  《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发布
  《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发布。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要求,到2020年,厦门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将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济南
  市中区首个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开工
  济南市中区阳光舜城中三区改造项目实现进场施工,这标志着市中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正式拉开序幕。据悉,目前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已经提前完成,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的审查工作正按计划稳步实施。市中区将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陆续启动英雄山路片区、财经大学片区等7个片区37个单体项目建设,预计全年工作将于11月底前竣工。
  嘉兴
  烟雨社区开展海绵城市宣讲活动
  随着海绵城市改造步伐的逐渐加快,为了让辖区内的居民更好了解海绵城市改造的各类相关事项,3月25日下午,烟雨社区特邀请嘉兴规划院海绵城市研究(评估)中心的黄屹工程师,为大家做了一次详细的宣讲。在宣讲过程中,黄工首先向在座的居民介绍了什么是海绵城市、嘉兴为什么要建设海绵城市、嘉兴建设海绵城市具体方案等相关背景知识,并着重就烟雨社区海绵城市将如何设计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据悉,有关烟雨社区海绵城市的改造已于年前启动,有望于4月开启具体招投标工作。
  杭州
  新建小区将推行绿色屋顶
  杭州出台《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将通过建设城市水系统、园林绿地系统、城市道路系统、建筑与小区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多种措施,使得雨水能自然积存、渗透和净化。实施意见将从4月15日开始施行。
  根据实施意见,今年起,市区各类新区、园区、开发区的开发建设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而老城区将结合棚户区(危房、老旧小区)改造整治、城市有机更新等项目建设,推进建成区的整体治理。
  成都
  拟建海绵城市示范单元
   市建委介绍,今年将加快实施中心城区、天府新区及周边区域中心城市规划建设各自独立成网的综合管廊系统,今年全年计划完成投资11亿元。重点实施成渝高速入城段、成洛大道改造工程、日月大道改造工程和金融城河西片区路网建设综合管廊工程。
  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上,市建委透露将建立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今年全年计划完成投资78亿元。全面开展环城生态区海绵综合体、海绵型城市水生态、海绵型小区建设、海绵型绿地系统和海绵型交通道路“五大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环城综合型海绵体建设,建成成华区圣灯公园等一批海绵型公园绿地,在耿家巷、曹家巷、新成华大道铁塔厂等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建成一批海绵城市示范单元。
  青岛
  将建海绵城市铺设能渗水路面 试点区域确定
  记者从青岛市城乡建设委获悉,青岛市海绵城市相关实施意见将于近期印发实施,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正在编制中。
  针对青岛市的海绵城市建设问题,青岛市城乡建设委表示,青岛市已经编制了海绵城市相关实施意见并将于近期印发实施,目前正在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已经确定了试点区域,并筹备今年的试点申报工作。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将坚持问题导向,以海绵城市建设为载体,解决雨水收集利用、城区河道黑臭水体、生态环境问题等。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绿地、河道水系等新建项目将全部按照海绵城市意见来建设,实行低影响开发。其中,老城区的建设难度较大,将结合旧小区改造有序推进。
  海口
  今年起实施海绵城市建设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从2016年起,全省各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要结合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
  庆阳
  代表甘肃参与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竞争
  3月26日,记者从庆阳市住建局获悉,庆阳市在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全省申辩中脱颖而出,获准代表甘肃省参与全国范围内试点城市竞争。庆阳市从2015年全面启动海绵城市建设前期工作,聘请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和北京中财中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国家海绵城市试点申报实施方案》等规划方案。根据国家《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州)采取竞争评审的方式,择优推荐1个城市参与全国范围内试点城市竞争。为了确保从全省的激烈角逐中突围,3月23日下午,庆阳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建民亲自代表我市进行了陈述答辩,最终我市从兰州、天水、金昌等市中脱颖而出,获准代表甘肃省参与全国范围内试点城市竞争。
  德州
  新湖风景区响应建设海绵城市
  3月28日,德州市城管执法局新湖风景区湖区管理办积极响应建设海绵城市的号召,为加强雨水疏导,在绿地内建设渗滤井收集雨水,实现雨水的积存、渗透和净化,做到旱能灌,涝能排,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起到涵养绿地的作用。
  湛江
  将投46亿建设海绵城市
  未来几年,湛江市将投资约46亿元,实施147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重点推进实施22.82平方公里的试点区域,形成生态河流修复、老旧城区改造和滨海带状空间三大特色区,多点式引领海绵城市建设。
  烟台
  棚改全为“海绵城市”标准
  记者近日从烟台市住建局开发办获悉,今年我市将启动41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1.48万户,全年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0%以上。同时,按照省住建厅部署,今年内城镇棚户区改造将全面执行“海绵城市”标准,全面规划排水防涝。
  年内棚改将按“海绵城市”标准建设。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5号文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目标:各地要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至少75%的降雨实现就地消纳和利用,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